近日,省能源局发布了《2024年风电、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明确本年度拟安排风电、光伏保障性并网规模1270万千瓦,按照单体项目不低于10万千瓦实施基地化、规模化发展。
《方案》明确,申报项目选址须符合自然资源、环保、水利、林草、文物等国家有关要求须明确项目用地性质,符合国家对风电、光伏发电用地政策,符合国土空间规划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,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,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、自然保护区、风景名胜区、森林公园、湿地公园、基本农田等禁止建设区域。
《方案》要求,申报项目在2026年12月底前全容量并网发电鼓励央企驻晋企业、省属企业、民营企业参与风电、光伏项目开发建设鼓励国有企业至少拿出10%项目股权吸引民营企业参股省能源局要求,各市要建立新型能源体系与现代化产业体系耦合发展机制,积极对接新兴产业发展需要,因地制宜布局建设风电、光伏项目,推动新能源项目与产业链协同发展,培育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。
鼓励支持重点产业、重点企业使用绿电,促进绿电资源就地转化,推动产业布局、空间布局、绿电布局相统一,增强新型能源体系与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协同性、匹配性,加快我省能源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、发展优势转化为规范项目开发秩序,省能源局明确指出,获得年度开发建设指标的项目,申报单位和运营单位须为同一主体,严禁在建设期和全容量并网后5年内擅自转让,违者取消转让方和受让方参与全省范围内风电、光伏发电项目开发资格。
山西经济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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